God said to Moses, "I am who I am. Here is what you must say to the Israelites. Tell them, 'I am has sent me to you.' " Exodus 3:14

2008年6月2日

基督預言,人的模仿?

越來越體驗到:自己在神的手中,生命何其平安、穩妥!
發現這一生種種經歷走到此,不過是要找到神、並為讚美祂、為祂而活,直到永永遠遠!

一年多沒回老家,這回渡假期5/10~5/29

期間,有人問了個關於「彌賽亞耶穌」的好問題:「如果有人照著聖經預言,讓事件發生呢?」
我想更直接的問法就是:會不會有個叫耶穌的人,故意模仿聖經的預言,好讓預言成真?

我一直思想這個問題......
至少有兩大點能回覆,都不是人可以模仿好讓事件發的。
  • 「耶穌行的神蹟」:五餅二魚,5千人吃飽有餘、瞎眼得見、瘸腿行走、死人活起來......
  • 「耶穌死後三天復活」:人如何使自己復活呢.....

回到台北,發現這些期間的《經文卡》剛好在討論「基督(預言)」(5月11日~六月1日)
不禁再次對神的時間點,起了完全的敬畏之心!


再稍稍搜尋,找出以下不錯的相關訊息
  • 耶穌鐵證 許多人以為沒有證據證明耶穌曾被釘十字架、又復活,甚至認為新約聖經所記載的,根本並無其事。我也曾有此疑惑。最近我讀史特博(Lee Strobel)寫的《重審耶穌》(The Case for Chrsit),促使我寫本章。史特博寫這本書前,原本希望證明所謂耶穌證據並不可信,聖經記載是錯的.......
  • 聖經的權威 有史以來最暢銷的書、全世界譯本最多的書:至少3850譯本、寫作時間最長的書:歷時約1600年)、最具影響力的書:吃人族都變成有文化的人
  1. 《聖經》預言的應驗

    耶穌降世為人,傳講天國道理、受死和復活這一事件,是神預訂的救贖計劃。在《聖經》中,神藉著眾先知多次曉喻人們。據學者估計,僅預表耶穌基督的死,舊約 《聖經》至少提到333次,新約提到175次以上。主耶穌自己也多次對門徒說,他將在耶路撒冷受難、並第三日復活。除了詩篇第二十二篇外,對主耶穌將遭受 的苦難述寫得最詳細的是以賽亞書五二13~五三12節這段預言。麥道衛(Josh McDowell)在《鐵證待判》(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)列舉出舊約中論及主耶穌之被賣、受審、死亡及埋葬的29項預言,如「他被欺壓,在受苦的時候,卻不開口,」(賽五三7)「哪知他為我們的 過犯受害,為我們的罪孽壓傷。因他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;」(賽五三5)「他們分我的外衣,為我的裡衣拈鬮:」(詩二十二 18)「他們紮了我的手,我的腳;」(詩二十二16)「因為他將命傾倒,以致於死。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;」(賽五三12)「他卻擔當多人的罪,又為罪犯代 求;」(賽五三12)「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,我渴了,他們拿醋給我喝;」(詩二十九21)「主耶和華說,到那日,我必使回頭在午間落下,使地在白晝黑 暗。」(摩八9)「我的神!我的神!為什麼離棄我?」(詩二十二1)「又保全我一身的骨頭,連一根也不折斷。」(詩卅四22)「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,誰知 死的時候,與財主同葬,」(賽五三9)等等。這些預言由不同的作者寫成於公元前1000年到500年之間。詩篇第22篇是以色列君王大衛的詩,成於公元前 1000年左右,而<以賽亞書>則是先知以賽亞於公元前七、八世紀寫成。讀新約後就知道,這29項預言在一天二十四小時中完全無誤地應驗在耶穌一人 身上。

  2. 曾任英國首席檢察司、上議院議長、劍橋大學校長,被英皇賜名為林賀思公爵(Lord Lyndhurst)。他去世後,他的親屬在一些文件中找到了他談及自己基督教信仰的詳盡記載,其中有這麼一句話:「我清楚明白那證據是什麼,有關復活的 證據至今尚未被人所攻破。」信仰和反對基督教的人都知道,耶穌的復活是基督教的基石。所以,復活的真實與否,一直是雙方交鋒的核心所在。但耶穌復活的史實 一直迄然聳立,無人能夠推翻,兩千年前如此,中世紀亦然,上個世紀是這樣,如今仍也未變。
  3. 魯益師於 1898年生於愛爾蘭,在一個學院讀了一年書以後,全靠自學,在牛津大學首次獲得三重學位, 1954年出任劍橋大學教授。他是一個擁有獨特恩賜和邏輯頭腦的基督徒作家,其作品暢銷全球,享譽世界。年輕時,他是一個無神論者。但後來神將他「團團圍 困」,《聖經》的歷史可靠性使他不得不降服在神的面前。他在描述他自己如何拋棄無神論、皈依基督時,有如下自白:「1926年初,我所認得的無神論者中之 最頑強者,在我房間內和我對坐烤火。他對我說,福音書的歷史性看來十分可靠。『奇怪得很』,他接著說:『弗銳瑟(Frazer)筆下那位受死的神,好像真 正曾發生過似的。』讀者必須先認識我這位朋友(自那次以後,他沒有再對基督教表示任何興趣),才能想像他這句話給我何等非同小可的當頭棒喝。我悚然大驚: 「倘若這位犬儒中的犬儒,剛硬者中的剛硬者,尚且不能覺得『安全』,我還有何地可站,難道真的沒有逃脫的餘地了嗎?」「我所最不期望的,是他的無情步伐。 可是,它卻偏偏臨近我。我最驚怕的東西,最後也來臨了。就在1929年三月一主日,我在神前跪下禱告,承認他是真神。也許那天夜裡,全英倫最勉強不過的悔 改,就是我的悔改了。我當時並不覺得這是最光榮重要的事,現在我卻認為是了。聖靈居然謙遜地接納一位像我這樣的人。浪子終於腳踏著地回家去了。這個浪子, 一個遊蕩、掙扎、憤恨,還游視每個方向、想逃之夭夭的人,究竟是誰願意大方地接納他呢?所以,『強迫人入教實在被不法之徒濫用得太多了,這使一般人對入教 產生誤解和拒絕。事實上,這恰好顯示神的恩典是多麼長闊高深。』」
  4. 一談及基督教信仰,不少人總是習慣地說:「拿出證據來!」現在看得很清楚,關鍵並不是基督教信仰缺乏證據,而是我們願意採用一條比較符合科學的途徑,順著 已有的證據去找答案呢,還是固守先入為主的意念,拒絕順著證據去找答案呢?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」(約十 四6)又說:「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;信我的人,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;凡活著信我的人,必永遠不死。」(約十一25~26)我們是願意自覺地經歷痛苦、磨 煉而踏上永生之道呢,還是甘心昏昏然、舒舒服服地墜入永遠沉淪呢?這是一個將靈性與世俗分開來的基本選擇。耶穌一直將這項選擇放在我們面前,無人能迴避, 他一生的所作所為是如此,他的復活尤其如此。

我認為「真理」一直在那裡!因為真理從不動搖!
問題是你對真理的在乎度!將決定你和真理的關係!並你的今生及永生!!!

願讀本篇的人,神賜福與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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